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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程】一周法眼

来源:永利集团(中华大区官网认证)·304am官网  更新时间:2024-09-17 03:55:42

 

近期,周法眼国际金价一路上涨,周法眼引发了一桩特殊的周法眼纠纷。张伟8年前因开金店向李萍打下借条借走3600克黄金,周法眼约定返还同等重量的周法眼千足金饰品,但时间到了8年后金价大涨,周法眼携程双方为如何返还剩余1500克黄金各执一词,周法眼最终闹上法庭。周法眼近日,周法眼该案在湖南省宁乡市人民法院达成调解。周法眼该案中两人之间到底构成何种法律关系?未归还的周法眼黄金应按照什么标准折价?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律师。

8年前打下借条,周法眼1500克黄金一直未还

2015年11月,周法眼在深圳开金店的周法眼夸克张伟向同样从事金店生意的李萍求助,借千足金黄金3600克,周法眼并出具了借条。双方在借条中约定,本金按借条签订当日的金价每克225元计算,利息以每月壹分贰计算,到期后,张伟返还同等重量千足金饰品。借条签订后,李萍向张伟交付了约定的黄金。

关于利息,双方后来又重新进行了商定,约定以每月6000元标准计算,每6个月支付一次。汽车之家截至2022年11月,张伟都按期支付了利息。

根据法院公布的案情,到了2024年2月,张伟再次支付1万元利息后便再没有支付利息。李萍多次联系对方商量退还黄金并结算利息,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原来,问题出在了近期快速上涨的黄金价格。2018年后,张伟陆续返还了2100克黄金,剩余1500克黄金一直未还。黄金价格一路上涨,当时已突破了每克500元,李萍当然希望张伟能够返还黄金。

但张伟觉得,自己多年一直按照约定支付利息,即使是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黄金行情一般,自己也没有抱怨过。按张伟的意思,如果一定要返还,他愿意以60万元的现金结算剩余的1500克黄金。

按何时价格计算?双方一度僵持不下

今年4月,宁乡法院黄材法庭收到了李萍的起诉状。考虑到案情相对简单且当事人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处理,法庭决定开展诉前调解。因为张伟仍在外地开金店,为了不耽误其五一小长假的生意,李萍同意小长假结束后一起到法庭调解。

虽然双方都有解决问题的意愿,但由于金额实在太大,双方对调解方案争论不休。

李萍表示,当时借条上写的就是返还千足金饰品,现在行情这么好,应该按照约定返还。

张伟却说,当年借的黄金早已销售出去,而自己以前都是按约支付利息,现在金价翻了一倍都不止,如果要求自己高价返还太不划算。

虽然调解一时陷入僵局,但法官和调解员没有放弃,改变策略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法官劝说张伟,当初李萍在其生意起步困难时借给黄金,给了他很大帮助,虽然现在金价上涨,但张伟也从中受益。法官同时表示,如果按以前的金价结算,肯定是不现实的。

最终,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于近日达成一致意见:参考当日国际金价每克544元,1500克黄金折价后“抹零”为80万元,张伟当场一次性全部付清。

>>律师说法

构成借物合同关系,不受LPR四倍限制

该案虽以调解结案,但仍有一些法律问题值得弄清楚,如张伟向李萍打借条借黄金,两人之间到底构成何种法律关系?还有,张伟拖欠黄金不还,到底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进行折价?

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常璇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该案中两名当事人之间虽然出具的是“借条”,但就其内容看,双方之间并不是民间借贷关系,而是构成了借物合同关系。张伟在“借条”上写的是“返还同等重量千足金饰品”,因此合同标的物即为黄金饰品。

那么,在该合同执行过程中,因为张伟没能返还同等重量的黄金饰品,所以其应该按照当前黄金饰品的价格进行折价,补偿给李萍。

常璇表示,需要注意的是,因为世界金价上涨,张伟应折价补偿的钱款数额远远高于李萍出借黄金饰品时的价格。但双方之间并非民间借贷关系,该差价并非因利息导致,而是由于物品本身的价值变化而产生。因此,张伟应补偿的数额,并不受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即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限制,还有一点需要注意,因为国家对黄金期货投资有监管要求,因此涉及黄金的借物应当以实物交付,并保存好实物交付的凭证。

常璇建议,涉及借物还物的合同,双方应约定还物的方式,并明确到期时如果物价发生变化,应如何计算物品的价值。(文中案件当事人为化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校对 盛媛媛